胃癌是本港十大癌症之一,在癌症死亡率中排第四位,早期的胃癌更不容易察覺,所以持續胃痛及胃部不適,應考慮進行胃鏡檢查。如有以下一至兩種狀況宜應盡早進行胃鏡檢查:
- 40歲以上
- 家族有近親患胃癌
- 上消化道潰瘍或出血
- 排黑便
- 胃痛、胃氣脹、消化不良
- 心口灼熱、胃酸倒流
- 吞嚥困難
- 懷疑患上消化道癌症
- 幽門螺旋杆菌感染者
胃鏡需要每年做嗎?
胃鏡需要多長時間做一次,取決於第一次OGD的結果:
1. 慢性淺表性胃炎 – 如沒有不舒服,可以不用複查胃鏡。如果出現不舒服,需要及時的複查胃鏡;
2. 輕度的萎縮性胃炎,沒有腸化或者胃粘膜上皮異型,可以一至兩年複查一次;
3. 中重度的萎縮性胃炎,有或者沒有腸上皮化生,每年做一次胃鏡;
4. 如果是胃潰瘍的患者,需要接受治療,治療之後,應該至少複查一次胃鏡;
5. 胃癌術後的患者,一年之內必須複查一次胃鏡,根據胃鏡及活檢的情況,決定下一次複查的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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